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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山东寰海着力引导食品添加剂的规范添加及使用(图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于2014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并于2015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适用范围及不应超过的使用量标准或残留标准。
其中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现代食品加工业不可或缺的物质。
山东寰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您详细介绍我公司纯碱、小苏打、氯化钙、焦亚硫酸钠四种主要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在食品领域的应用。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食用碱)
品名:碳酸钠
英文:sodium carbonate
CNS号:01.302
INS号:500i
功能:酸度调节剂
使用范围:大米制品(仅限发酵大米制品)、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生干面制品。最大使用量,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食用小苏打)
品名:碳酸氢钠
英文:sodium hydrogen carbonate
CNS号06.001
INS号 500ii
功能 膨松剂
使用范围:大米制品(仅限发酵大米制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最大使用量,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品名:氯化钙
英文:calcium chloride
CNS号 18.002
INS号509
功能: 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有:
稀奶油、调制稀奶油
豆类制品、非发酵豆制品、豆腐类、豆干类、豆干再制品、炸制半干豆干、卤制半干豆干、熏制半干豆干、其他半干豆干、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熟制豆类、发酵豆制品、腐乳类、豆豉及其制品(包括纳豆)其他豆制品。
需要限量使用的有(g/kg):
水果罐头、果酱、蔬菜罐头不超过1.0;
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调味糖浆;水果调味糖浆、其他调味糖浆不超过0.4
其他类饮用水(自然来源饮用水除外)不应超过0.1g/L,
其他(仅限畜禽血制品)不超过0.5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焦亚硫酸钠
英文:Sodium pyrosulfite
CNS号:05.003
INS号 : 223
功能: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食品名称 限制使用(g/kg) 备注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水果干类 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蜜饯凉果 0.3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干制蔬菜 0.2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 0.4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腌渍的蔬菜 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0.2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坚果与籽类罐头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仅限拉面)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食用淀粉 0.03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饼干 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食糖 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 0.04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调味糖浆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果蔬汁(浆)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果蔬汁(浆)类饮料 0.05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浓缩果蔬汁(浆)安浓缩倍数折算,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葡萄酒 0.25g/l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果酒 0.25g/l 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最大使用量为0.4g/l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啤酒和麦芽饮料 0.01 限制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分享知识之目的,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及应用建议,详细资料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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